选交货地点须注意什么?
文章来源:中国减速机网
添加人:malin
添加时间:2008-8-8
| (2006-02-27 11:51:45 ) |
place of delivery,交货地点的填写交货地点为本地运费的截止地,联合运输的终结点.如为港至港运输,此栏填目的港;如为联合运输,本栏填最终将货物交与收货人的地点(城市)名称。 除了fob术语外,目的港不能打统称(言外之意是fob条件下,是可以的),如emp;如信用证规定目的港为”negoya/kobe/yokohama”,此种表示为卖方选港,制单时根据实际只打一个即可;当若来证规定”option negoya/kobe/yokohama”,此种表示买方选港,制单时要照打.如证中规定某港口,同时又规定了具体的卸货码头,如”butterworth/georgetown/penang”, butterworth和georgetown都是槟城的不同的卸货码头,制单时要照打.如信用证规定目的港处有”free zone””free port”,制单时要照打.买方可凭此享受减免关税的优惠待遇。 如来证目的港后有”in transit to….”,在cif或cfr价格条件下,不能照打,只能在其它空白处加注.如证中规定目的港为某港口,如victoria,价格条件为cfr victoria,后价格条件改为cfr boston,而目的港未提,则目的港可视作相应修改;如证中有ocp(overland common point)条款,如:”sanfransisco ocp chicago”,应照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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